厦工股份: 厦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意见

2022-12-15 21:51:29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资料图)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公司关于收购厦门厦工重工钢结构有

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能够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交易价格经具

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江曙晖、王金星、郑晓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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